六七看书

字:
关灯 护眼
六七看书 > 事故科警事 > 第14章 祸出不测

第14章 祸出不测 (第2/2页)

这时候又来了新的警情,只得暂时放下此案去勘测下一个现场。

巧合的是,这起事故的发生地点也在大陆镇,是一起轻微的剐蹭事故,只十几分钟便处理完毕,回来时路过昨晚事发路段,让刘涛把车停下。

开始仔细观察事发地四周,入眼一片荒凉,距离最近的只有二百多米处的阀门厂,阀门厂在事发地以西,如果厂门口有监控的话应该能捕捉到事发前捷达车的轨迹影像。

来到阀门厂。

欣喜的是,厂子门口果真有一冲着大路的摄像头,只是摄像头很小。由于天黑我之前并未发现,进入阀门厂调查。

不出意外,监控果真捕捉到捷达车影像,只是由于摄像头分辨率低下加上距离太远,捷达车窗又有太阳膜遮挡,只能看出车速很快,并不能分辨驾驶人信息。

拷贝下影像资料,返回交警队。

在监控室呆了足足两个小时,这两个小时,把事发前一个小时捷达车可能经过的路口监控全部回放,当然,是加速的那种,尽管没有发现有价值的信息,但我还是把几个主要路口的监控拷贝下来。

很快到了晚上,回到住处,坐在电脑前开始一点点查找比对,先是在停车场的监控中发现开车人的确是张兰,过了许久,又在县城酒厂街和民生路交叉口的影像中发现捷达车影像,这个路口恰巧是高清摄像头,放大查看,郁闷发现开车的竟还是张兰。

白忙活一场,难道我的怀疑原本就是多余的?

很快我又否定了这一想法,办案经验告诉我,车速过快和曹光明撒谎这两点肯定另有隐情。

第二天一早,一如既往地晨练早餐过后,驱车沿着捷达车的轨迹行走了一遍,我开车很慢,边走边观察路两边的状况。

终于在事发地三公里远的李家庄村有了重大发现,这个村的村口东西各有一个摄像头,这两处摄像头位置比较隐蔽,并没有在我们公安系统备案,应该是村委会自己安装的。

来到村委会调看监控,半小时后,终于看到捷达车的影像,车速很快!

按下暂停键,尽管画面模糊,还是能分辨出开车司机是一男性。

回到单位的时候已经到了上班时间,刚好董主任在办公室,和他一起审问曹光明。

经过一晚上的关押,曹光明二人面容憔悴,张兰眼圈红肿面上有明显的泪痕。

我调出监控画面给二人看,铁证面前,二人很快交代了事发经过。

原来,从九河酒店出来后,以及从酒店去歌厅和从歌厅出城这个时间段,曹光明由于怕遇到交警查酒驾,的确是由张兰驾驶的,出城后,由于嫌弃张兰开车太慢,曹光明和张兰互换了位置......

依规把二人驾驶证交给违法处理办公室做出相应处罚,剩下的事情只能等两位老人度过危险期后录了口供再说,此案算是告一段落。

中午的时候,我和刘涛正在单位吃泡面,来了新的警情:318国道230公里处,两辆运输煤炭的半挂货车发生追尾事故!

到达现场后,发现后车驾驶室已经完全扁了,车辆冒出滚滚浓烟,两辆消防车正在冲半挂车疯狂喷水。

火势完全熄灭后,我并没有着急勘测现场而是帮着消防员用工具把车门撑开。

第二次见到被烧焦的尸体!

心中有些莫名的难受,如果不是车辆起火,就受损程度来看,驾驶人应该不至于死亡,对前方车辆驾驶人的问话更加印证了我的猜测。

被追尾司机叫做刘余磊,刘余磊说,事发时他在路上正常驾驶,也没有超速,后方车辆突然加速冲过来。

被追尾后,刘余磊第一时间下车查看状况,发现后方车辆驾驶室已经起火,驾驶员正在不停地拍打玻璃,他返回车上拿灭火器的时候火势已经很大了,他用灭火器灭火,发现无济于事后才分别拨打了122和119.

勘测完现场,尸体被拉走做尸检后,我来到驾驶室查看,不出所料,一片灰烬,并没有能够证明死者身份的证物。

回到单位,在电脑前输入车牌信息,显示车主是兴南县大运运输公司。

拨通了车辆上牌时登记的电话号码,得到的反馈是此车只是挂靠到他们公司,车辆的实际拥有人是个人。加上负责人的微信,很快对方发来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和挂靠合同。

看到死者的身份信息,犹如晴天霹雳,我的瞳孔陡然放大!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