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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章 军政分离 (第2/2页)

邢承恩不希望出现两边为了争功互相拉后腿的事情,如果在各自的专业领域需要互补可以合作,这件事从开始就给订好规矩,要不然以后不好分家了。

同样的歌姬,在内就是监察情报,在外可能就是刺探情报,所以定位一开始就搞清楚,属于谁就谁接手,如果是复合案件那功劳对半分,不说哪家的付出多少,总有一家多一家少的时候。

原先的情报部门成立军情处,主要就是对外,蒸汽机部门的防卫工作组建国安处负责,以后继续增加人手。

前期邢承恩的秘密太多,国安处的压力大一些,造船、制糖、香水、蒸汽机,这些现在都需要国安处接手处理。

造船、炼钢、酿酒、制糖、蒸气机、工具制造等等,迈着步子往前走,国安处跟着走。

治安处也和军队分家,虽然军队退役人员主要会分流进治安处,但是治安处属于政府部门管辖,也就是后世理解的公安系统。

来岛上一开始就立规矩,民政和军事直接分开,互不干涉,未来军人不得干政是一项铁律,同理政府不得涉军也是一样。

重文抑武的思路看看宋朝就知道走不通了,不能说赵大不对,当时的情况他认识到骄兵悍将的强悍和缺点,选择了他当时认为最好的制度。

唐兴于骄兵悍将,亡于骄兵悍将;宋兴于强干弱枝,亡于强干弱枝。

骄兵悍将内战内行,外战也内行,自己的钱粮、地盘、女人,上下同欲,前线拼命,后勤尽心,身经百战,不服就干。

强干弱枝外战外行,内战也外行,都是官家的打工仔,朝九晚五就行了,打赢了要被猜忌,打输了要背黑锅,不如开溜,溜不掉装死。

五代可以看作是晚唐藩镇的极端化,例如李存勖能打赢契丹是常规操作,北周还能打,到了北宋就不行了。

别拿北宋缺马来解释,这根本行不通,汉武帝时期的马匹达到了40万之多。

汉朝久远了先不说,唐宋元明清,元和清人家不缺马正常。

唐朝鼎盛时期,战马的数量达到了70万之多。

唐朝最初也没多少家底,李渊向突厥称臣,得了2000匹战马,后来又得到了隋马3000匹,这5000匹马成了唐王朝的起家之本,数字不一定准确,但基本就是几千匹马这个量级。

唐朝统一中原后,马背上打天下的李世民深知战马的重要性,在陇右大力养马。

根据《中国养马史》、《明史》记载,洪武二十三年(1390年)明朝清点全国军队,士兵120万,但只有战马匹。

这还是徐达常遇春北伐,赶走了元顺帝之后的成果,在此之前,战马应该更少。

明永乐年间设马市于辽东等地,收购来自松花江至黑龙江一带的马,并设立辽东苑马寺主持养马。

此后一直到宣宗朝,明朝战马数量一直保持在20万匹左右。

发现没?这两朝都是初期马少,后来打下来越养越多的。

唯独宋例外,人家是出道即巅峰,之后越来越少。

《文献通考》记载:“太宗太平兴国四年,诏市吏民马十七万匹,以备征讨。是岁,平太原,观兵于幽州,得汾、晋、燕、蓟之马四万二千余匹,国马增多”。

北宋宋太宗时期,宋军有17万匹马;等灭了北汉,又山西北部和河北北部获得了4.2万余匹马。

因为这里靠近边疆,一方面饲养战马,一方面可以从草原购买战马。

北宋在北伐幽云十六州之前有二十多万匹战马。

但是为何最后没马呢?

除了大量羊吃马占用牧场外,马政太烂算一个问题,结果老王变法还被玩坏了。

缺马只能用“体制”原因解释了。

熙宁五年(公元1072年),王安石发起轰动一时的变法,核心内容就是推行“保马法”,把国营马场的马分给有条件的农民饲养,同时免除养马户的赋税和劳役,政府还给予补贴。

“保马法”本是谋国之举,但不料百姓却不堪其重。

因为一旦马匹病疫死亡,就要赔偿上万钱,一般小康之家会由此破产,故而“人人以有马为祸”。

引发民情汹汹,不出十年,国马奇缺。

是哪里出问题了?

为何汉唐明都能保证战马数量越来越多?唯独宋越来越少?

邢承恩不得而知。

一个国家武力威慑必须有保证,邢承恩干脆文武两条线,双方不得互相干涉。

为了防止以后双方争权,第三方司法纪检系统要独立出来,三权分立的政治格局在开始就安排上。

审判权在司法部门,以后的县官只管理政务,治安可以划归他有执法权,但是抓捕人犯交由司法部门审判,检察部门复审和公诉,官员枉法有纪检部们负责。

军队也一样审判权归司法部门。抓捕审问和处罚审核等权利集中在一个部门会膨胀成一个庞然大物,甚至异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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