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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52章 是个傻子 (第2/2页)

哎!

该怎么办?

潘弥业冷眼旁观,脸上笑容却是让人挑不出毛病,“呵呵”笑了几声,说道:“事关一条无辜之人性命,此案非你不可。”

江景辰试探道:“要不,把案子推给大理寺去查?”

潘弥业立刻板起脸,正色道:“命案本就归刑部审查,如何能够推给大理寺?更何况如今已在刑部过了堂,更不可能放任不管。无用之言别再说了,拿了卷宗快去办案。”

江景辰商量道:“大理寺不行,京兆府也好啊,他们有办案权,这案子交给京兆尹来办,下官甘心从旁辅助。”

你是甘心了,旁人又岂能甘心?这小子倒也机灵,还知道多拉一个下水,只可惜......

潘弥业暗自摇头感慨,挥手道:“你一人足矣,快去。”

这可不像朱全章所任秘书监,六部当中,当以吏部为最,如果是礼部尚书犯罪倒还好处理,可偏偏是人家嫡幺子。

江景辰回到堂屋,再度翻开卷宗,冷不丁看到了一行字,不禁惊呼道:“我去,韩绍睿,十三岁?”

再往下看,更是不得了。

根据卷宗所记录的案件情况,起因是因为有三名男子当街强抢民女,被路过的韩绍睿遇见,于是便吩咐仆从上前帮忙。

冲撞之下,家仆用劲过大,将其中一人推向街道旁的摊子,好巧不巧就撞到了头,一下就死了。

事情到这里倒还不算坏,表面上看是上演了一出“英雄救美”。

继续再往下看,事情出现了巨大的反转。

被抢的女子乃是死者的未婚妻,写了婚书,下了聘礼,只待吉日一道将人娶进门。

谁曾想,那女子竟与一位穷学子私下定了终身,那日正是相遇私奔之时,被男方发现后带人拦截下来。

穷学子眼见势头不对,率先溜了,独留女子一人面对男方三人,其中一人正是她的未婚夫,也正是死掉的那位。

女方出生书香世家,只不过近两代越发落魄,所嫁之人乃是商贾,家中小富,且是独子。

按理说,门不当户不对,很难凑到一块。

奈何男方舍得,一大堆聘礼砸下,说尽了好话,又恰逢女方家中处境艰难,方才求得了女方父母同意。

请了媒人,写了婚书,下了聘礼,定好了吉日,如此,即便还没过门,也算是有了夫妻之名。

更何况是女方悔恨在先,与人私奔在后,就是抓去浸了猪笼也不碍着旁人什么事情。

偏偏遇上了韩绍睿,不问缘由上演了一出“英雄救美”,这一救就出了事情。

当时在场的两名家属咬定不是错杀,而是故意为之,声称亲耳听到韩绍睿说出“往死里打,打死了本少爷负责”这句话。

最让人无语的是在初审过堂时,韩绍睿居然还亲口承认说过这句话,还当堂说出“死不足惜”四字。

江景辰对此很是震惊。

故杀、过失杀,所量刑罚完全不是一个级别。

十三岁,国子监进学,不至于连这个都没有学过吧?

当初,勇毅侯世子之事闹得那么大,朱仲恒认下了过失杀人的罪名,也仅是罚了些钱就足以了事。

这是大周的律法,也是封建制度下的现实。

如此环境之下,或是努力读书,寒窗十年博取功名,或是学习经商,拼尽全力去赚取财富,又或是,乖乖认命。

以韩绍睿的身份,只要认定是过失杀人,即便闹到圣上跟前,他也不会有任何事。

可若是故杀就不一样了,寻常百姓若犯此罪,只会有一个下场:处以斩刑。

韩绍睿无官无职,也无功名爵位在身,全是依仗父亲的威势。

事情没闹到台面上都还好说,一旦闹到台面上的话,即便能够逃过斩刑,最轻也得流放两千里。

江景辰合上卷宗,吐出一口浊气,低声嘀咕了几句“真是个傻子”、“惹祸精”,随后闭眼稍作沉思。

再睁眼时,眼中一片清明,江景辰唤来属官,询问道:“已过多日,杨员外郎的伤势恢复如何,可是回来述职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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