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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两千两百九十章 立项与质疑 (第2/2页)

虽然“岁在鹑火”涉及到了一个“分野论”,就是将天空分作二十八宿的星区,这个理论出现在战国时期,因此不能将《国语》牧野之战里的岁,和利簋上的“岁鼎”关联起来,不能用战国时期成书《国语》来考证商末周初的人也会关注到岁星的位置。

于是就牵扯出第二个疑点,一些学者据此认为,铭文中“岁鼎克闻夙有商”的“岁”字更可能做“年”讲,并非指“岁星”。

还有一些学者认为,否定公元前1044年而选定公元前1046年为克商年代的天文学依据,不大符合金文中关于月相记录的“四分法”。

所谓的“月相四分法”,是王国维为了解释先秦文献、铭文当中常见的“初吉”,“既望”,“既生霸”,“既死霸”等月相名词提出的一种见解。

虽然历史学家对于先秦月相定点说的起源早在汉代以前就已经形成,然而让人伤脑筋的是,就连古人对于这些月相术语的解释都不统一。

《汉书·律历志》记载刘歆的说法:“死霸,朔也。生霸,望也。”但汉儒对“霸”字含义的解释并不一致。

大体是古人将月亮认为是圆的,只不过光影会发生变化,光亮的那一部分叫做“月”,而没有光亮的那一部分叫做“魄”。

古文里常将“霸”和“魄”混用。

所以孟康注刘歆之说的时候,称“月二日以往,月生魄死”。

月与魄,轮回地在月亮上进行着主从的变化,这个变化就叫月相。

但是古人也有持与刘歆和孟康相反的理解,将光面认为是“魄”。

于是又有《法言·五百》里所记录的:“月未望,则载魄于西;既望,则终魄于东。”和《白虎通·日月》里所记录的:“三日成魄。”的说法。

到了清代,学者俞樾作《生霸死霸考》一文,纠正了刘歆之说,认为“惟以古义言之,则霸者月之光也。朔为死霸之极,望为生霸之极”。

并且月相的每一天用先秦的既,旁,生,死,载,与“霸”配合,列出了一张“金文月相表”。

这就是“月相定点说”。

但是这个说法同样失于科学,后来的学者王国维又予以了一些纠正,他也写了一篇《生霸死霸考》,将“一月之日为四分:一曰初吉,谓自一日至七、八日也;二曰既生霸,谓自八、九日以降至十四、五日也;三曰既望,谓十五、六日以后至二十二、三日;四曰既死霸,谓自二十三日以后至于晦也。”

这就是“月相四分说”。

王国维以四分说验证部分历日,发现皆能解释得通,四分说由此兴起,并渐趋居于主流。

这下问题就来了,通过利簋文字结合国语考证出来的牧野之战的日子,从月相上来判断却和国语里的记录不符,反而与《今本竹书纪年》里的记载有相通之处。

但是《今本竹书纪年》这部书的真伪学术界本身就存疑,里边有关西周年代的记载,在断代工程时就没有采用,一些学者认为这样的做法并不妥当。

如果是以上疑问都解释得通的话,“工程”使用的碳-14计算程序,虽然能够将年代区间压缩到正负二十年以内,然而仅有68.3%的置信度,学界对这一点的质疑声浪最大,认为使用这样的方法,可靠性实在太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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