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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成民国大佬的疯姨太[穿书] 第115节 (第2/2页)

“够了!”

商元良低喝一声,放下茶杯,“你要机会,我给了你机会,你不但没抓住还差点害我出糗,你说这笔账我要怎么跟你算?”

侄子再次闭嘴,不敢说话。

“出去。”

“叔叔……”

商元良看了他一眼,他不敢再求,恶狠狠地瞪了下阮苏,快步走出会议室。

阮苏知道自己这事做得不地道,没有顾及他的颜面,被他仇恨是正常的。

但她不后悔。

两人本就不认识,要顾及他的感受做什么?这么好的机会摆在眼前不抓住,她还报个屁仇。

这可是商元良啊!

自己今天出门也不知走了什么狗屎运,居然遇到他!

阮苏偷偷抬起眼帘看他,发现商元良也在看她,还笑了一下,指指杯子说:“帮我加点茶。”

阮苏过去倒茶,听见他问:

“你不是这里的工人吧?我以前没见过你。”

听到这话她心里非常惊讶,因为毛巾厂只是安丰名下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产业,他亲自来巡视也就算了,居然还记得里面每个工人的长相?

这人得多可怕。

阮苏不准备隐瞒,如实道:“我今天刚来应聘。”

“应聘?什么岗位?”

“会计。”说完她自嘲地补充了一句,“可惜我没有会计证,不符合要求,没办法为良爷效力了。”

商元良靠在椅子上笑了笑,眼神在她身上扫来扫去,似乎在琢磨什么。

阮苏平静地看着他,眼角余光忽然瞥见一个自己不曾发现的细节——他左手戴着一枚玉扳指,竟是她前段时间当掉的!

这个发现让她神色微变,商元良敏锐地捕捉到这一点,抬起手问:

“眼熟吗?”

阮苏摇头,“没有,只是觉得质地很好。”

“你懂玉?”

“不算懂,在商场里看过几次,可惜买不起。”

商元良道:“这枚扳指是我当铺里收来的货,顶级血玉,厚实温润,沁色入骨,一看就是前朝传下来的好货色。放在和平年代里换套宅院绰绰有余,现在主人急着用钱,一千大洋就当掉了。”

阮苏不知他说这话是何意,炫耀?不至于。难道认出是她当的?可那天他又不在场。

无论如何,玉扳指是她从尸体上扒下来的,与白捡差不多,当多少钱都不心疼,因此听完也只淡淡地说:“真是一笔划算的买卖。”

商元良似笑非笑地看着他,过了会儿问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
“王爱英。”

“很好,留下来当会计吧。”

阮苏应聘成功,回去后雇了个保姆照顾兄妹俩,开始自己的民国白领生涯。

三天后,她被一个电话叫进城里去,又给商元良当了次翻译。

第二个月,她被调到总公司,成为商元良的助理之一。

第66章

商元良名下产业无数,但他最常待的,还是主业烟草公司的大楼。

安丰烟草屹立在晋城最繁华的东城核心区,紧邻大名鼎鼎的六国饭店与万梦生电影公司,三者合成东城区最着名的地标,凡来晋城者皆知此地。

安丰烟草大楼是一栋独立的五层大楼,一楼为全城最大的香烟销售点,二楼为仓库,三楼往上便是公司人员办公场所。

阮苏来这里的前一天,特地去买了件黑色的天鹅绒旗袍。

旗袍是这年头最具女性气质的服装,她天生一张好看的脸,与发育成熟的身段,就算落魄至此她也不愿过得灰头土脸,死也要漂漂亮亮。

而黑色是最稳重的颜色,她在美丽的同时需要让人知道——她具备足够的工作能力。

旗袍太过修身,身体上一点点凸起都会显露出来。

阮苏站在镜子前,取下脖子上戴了三年的绳子,看着那枚已经磨损到变形的金扳指。

她还记得第一次看见它时的情形,那时的她对扳指充满了排斥,对段瑞金也是排斥又反感,怎么也想不到,几年过去,它竟令她睹物思人。

“我不能随身带着你了,等哪日得了空,我把你拿去金店改改,戴在手上吧。”

阮苏对着扳指平静地说完,吻了吻它,放进小匣子里。

把兄妹俩交给保姆,她踩着高跟鞋走到大街上,搭乘电车来到安丰烟草公司门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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